題張氏隱居二首(其二)
杜甫
之子時相見,邀人晚興留。
霽潭鱣發發,春草鹿呦呦。
杜酒偏勞勸,張梨不外求。
前村山路險,歸醉每無愁。
【賞析】
原作共兩首,第一首是七律,殆初識張君時作,形容他的為人。這是第二首,大約跟張氏已很相 熟了,所以開首便道「之子時相見」,《杜詩鏡銓》以為「當是數至後再題」,《杜詩詳注》以為「往 來非一度矣」,皆是。
雖是一首應酬之作,卻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與風趣。這首詩直說與用典雙管齊下。直說與用典
是古詩常用的兩種表現方法,如不能分辨,詩意便不明白。在這裡卻兩兩密合。假如當作直說看,那簡直接近白話;假如當作用典看,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,所謂無一句無來歷。但這是形跡,杜詩往往如此,不足為奇。它能夠有風趣,方是真正的難得。
如「之子」翻成白話當說「這人」或「這位先生」,但「之子」卻見《毛詩》。第三句,池中鯉魚很多,游來游去;第四句鹿在那邊吃草呦呦地叫;但「鱣(zh?n氈)鮪發發(b?撥)」,「呦呦鹿鳴,食野之蘋」,並見《毛詩》。用經典成語每苦迂腐板重,在這兒卻一點也不覺得,故前人評:「三四驅遣六藝卻極清秀。」而且鹿鳴原詩有宴樂嘉賓之意,所以這第四句雖寫實景,已景中含情,承上啟下了。
「杜酒」一聯,幾乎口語體,偏又用典故來貼切賓主的姓。杜康是創製秫酒的人。「張公大谷之梨」,見潘岳《閒居賦》。他說,酒本是我們杜家的,卻偏偏勞您來勸我;梨本是你們張府上的,自然在園中邊摘邊吃,不必向外找哩。典故用得這般巧,顯出主人的情重來,已是文章本天成,尤妙在說得這樣輕靈自然。《杜詩鏡銓》說:「巧對,蘊藉不覺。」慰藉不覺正是風趣的一種銓表。
詩還用透過一層的寫法。文章必須密合當時的實感,這原是通例。但這個現實性卻不可呆看,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為佳。在這裡即超過,超過便是不很符合。惟其不很符合,才能把情感表現得非常圓滿,也就是進一步合乎現實了。這詩末聯「前村山路險,歸醉每無愁」。想那前村的山路很險,又喝醉了酒,跌跌??地回去,彷彿盲人瞎馬夜半深池的光景,那有不發愁之理;所以這詩末句實在該當作「歸醉每應愁」的,但他偏不說「應愁」,顛倒說「無愁」。究竟「應愁」符合現實呢,還是「無愁」符合現實?我們該說「應愁」是實;我們更應該知道「無愁」雖非實感,卻能進一步地表現這主題──主人情重,客人致謝,賓主極歡。
在這情景下,那麼不管老杜他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,反正必須說「無愁」的。所以另外本可以有一個比較自然合理的解釋,喝醉了所以不知愁;但也早被前人給否決了。《杜詩集評》引李天生說:「末二句謂與張深契,故醉歸忘山路之險,若雲醉而不知,則淺矣。」李氏的話是很對的。杜甫正要借這該愁而不愁來表示他對主人的傾倒和感謝,若把自己先形容成了一個酒糊塗,那詩意全失,不僅殺風景而已。又這一句結出首聯的意思來,「邀人晚興留」是這詩裡主要的句子。 |